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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4章 突厥人疯了:剪羊毛比抢劫赚钱啊

    草原上的风,依旧凛冽。


    但往年这个时候,空气中弥漫的总是磨刀石的酸味和战马的腥臊,那是战争的前奏。


    可今年,风里全是羊膻味,还有……一股子令人上头的二锅头酒香。


    阿史那·虎(之前那个被打败的千夫长,如今是第一批「卖毛致富」带头人)正蹲在帐篷门口,手里拿着一块磨刀石。但他磨的不是那把饮血的弯刀,而是一把特大号的丶寒光闪闪的——剪刀。


    「头儿,刀磨好了吗?」


    一个小兵凑过来,身上穿着那件从凉州换回来的白色羊绒衫,暖和得脸蛋红扑扑的,手里还抓着个白面馒头啃得正香。


    「磨好了!今晚再干一票大的!」


    阿史那·虎试了试剪刀的锋刃,眼里闪烁着比看见裸体美女还要狂热的光芒。


    「头儿,咱们这是要去哪?隔壁那个部落的羊不是都被咱们剪秃了吗?」小兵疑惑地问道。


    「羊剪完了,那不是还有牛吗?还有骆驼吗?」


    阿史那·虎一巴掌拍在小兵脑门上,恨铁不成钢地骂道,「那个大唐的掌柜说了,只要是毛,他都收!骆驼毛价格更高!我听说西边那个部落有一群野骆驼……」


    「抢?」小兵眼睛一亮,下意识地去摸腰间的刀柄。


    「抢个屁!」


    阿史那·虎一脚踹过去,「咱们现在是生意人!是文明人!懂不懂?带上剪刀,带上绳子,咱们去给那些骆驼『理发』!」


    「可是头儿……」小兵有些犹豫,看了一眼被扔在角落里生锈的弯刀,「咱们都两个月没练兵了,大汗要是怪罪下来,说咱们丧失了狼性怎麽办?」


    「狼性?」


    阿史那·虎嗤笑一声,抓起旁边的酒坛子灌了一口,辛辣的酒液让他舒服得打了个哆嗦。


    「狼性那玩意儿能当饭吃吗?能换来这一身暖和的衣裳吗?能换来这白花花的大米吗?」


    他指着帐篷外那些膘肥体壮丶却懒洋洋不想动的族人,声音里充满了看透世事的沧桑:


    「以前咱们去打草谷,那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。遇到大唐的那个黑脸煞神(程咬金),一斧子下来人就没了。运气好抢点粮食,运气不好全家吃席。」


    「现在呢?」


    阿史那·虎挥舞着手里的大剪刀,咔嚓咔嚓作响:


    「只要动动这玩意儿,把羊身上那点没用的毛剪下来,就能换来咱们以前拼了命都抢不到的东西!而且还不用死人!不用流血!」


    「你说,你是愿意去跟唐军那个会爆炸的铁疙瘩拼命,还是愿意在这儿剪羊毛?」


    小兵愣了一下,看了看手里的馒头,又看了看身上柔软的羊绒衫,最后目光落在角落里那把生锈的弯刀上。


    他毫不犹豫地从怀里掏出一把小剪刀:


    「头儿,我觉得还是剪毛比较有前途。那骆驼毛……真的比羊毛还贵?」


    「那是自然!走!动作快点,别让隔壁部落抢了先!」


    这一幕,在整个草原上疯狂上演。


    曾经凶悍的突厥骑兵,如今全都变成了专业的「理发师」。


    他们放下了弯刀,拿起了剪刀;他们不再磨练骑射,而是研究怎麽剪毛既快又好,还能不伤着羊皮。


    那些曾经被视为战友丶视若性命的战马,现在的命运更是凄惨。


    因为要运送大量的羊毛去凉州,战马被套上了缰绳,拉起了勒勒车。有的战马因为换不到羊毛,甚至被主人直接牵到了凉州城,换成了十坛美酒和一车粮食。


    「好马啊!这可是千里马!」


    凉州城的马贩子看着那一匹匹膘肥体壮的战马,笑得合不拢嘴。


    「换了换了!这马也就是跑得快点,又不能产毛,留着还得喂草料,太亏了!」


    突厥牧民一脸的嫌弃,仿佛这曾经的战场夥伴现在成了只会消耗粮食的赔钱货。


    短短几个月,整个草原的风气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


    以前大家见面打招呼是:「今天你抢了多少?」


    现在大家见面是:「兄弟,你家羊秃了吗?没秃借我剪两刀?」


    甚至,为了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,一些部落长老开始模仿大唐的生活方式。他们不再睡帐篷,而是用换来的砖石(李恪低价倾销的次品)盖起了房子;他们不再穿皮袍,而是穿上了五颜六色的羊绒衫,甚至还学着汉人的样子,手里盘着两块从河边捡来的鹅卵石。


    一种名为「安逸」的毒药,伴随着羊毛生意的火爆,悄无声息地渗入了突厥人的骨髓。


    杀气?


    那是什麽东西?能换二锅头吗?


    ……


    时光飞逝,转眼入冬。


    按照往年的惯例,这是突厥人最难熬的日子,也是他们南下「打草谷」最频繁的时候。


    颉利可汗坐在王庭的金帐里,看着外面飘落的雪花,心里涌起一股豪情。


    这几个月他一直在闭关修炼(其实是养伤),对外面的情况了解不多。但他相信,他的勇士们一定已经被这寒风磨砺得更加嗜血,更加渴望战争。


    「传令下去!」


    颉利可汗猛地站起身,抽出腰间的金刀,眼中杀气腾腾:


    「吹响集结号角!让各部落首领点齐兵马,随本汗南下!」


    「这一次,我们要洗刷耻辱!我们要踏平凉州!把那个该死的吴王李恪抓回来点天灯!」


    「呜——呜——」


    苍凉而低沉的号角声,穿透了风雪,传遍了四方。


    颉利可汗披着厚重的熊皮大氅,大步走出金帐,登上了点将台。他期待着看到万马奔腾丶刀枪林立的壮观场面,期待着听到勇士们震天的怒吼。


    然而。


    一刻钟过去了。


    半个时辰过去了。


    寒风呼啸,卷着雪花打在颉利可汗僵硬的脸上。


    点将台下,稀稀拉拉地站着几千号人。


    这也就罢了,关键是这几千人的画风……实在是太诡异了。


    他们没穿盔甲,也没骑战马。


    一个个穿着花花绿绿丶看起来软绵绵的衣服(羊绒衫),手里没拿长矛弯刀,反而大部分人手里都揣着个酒壶,还有人手里拿着两根木棍和一团毛线,正在那儿……


    织毛衣?


    「这……这是什麽?」


    颉利可汗揉了揉眼睛,以为自己练功走火入魔出现了幻觉。


    他指着最前面一个正在低头专心致志「打毛线」的千夫长,颤抖着声音问道:


    「你的刀呢?你的马呢?你在干什麽?!」


    那千夫长抬起头,一脸的茫然,手里还比划着名针法:


    「回禀大汗,刀……生锈了,扔了。马……换酒了。我这是在给刚出生的小崽子织个帽子,大唐那边说了,这种花纹最流行,能卖个好价钱……」


    「噗——!」


    颉利可汗只觉得胸口一甜,一口老血直接喷在了雪地上。


    「造孽啊!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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